◎文學概論:小說(1)
一、小說的定義
1.中國傳統小說觀
(一)《莊子‧外物篇》:「飾小說以干縣(懸)令,其於大達亦遠矣。」為最早 提到「小說」的一段文字。
(二)班固《漢藝文志》首次承認小說是一種獨立的學派,並解釋道:「小說家 者流,蓋出於椑官,街談巷語,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。」
(三)紀昀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》:小說乃是「敘述雜事、紀錄異聞、綴輯瑣事」,目的在「寓懲戒」、「廣見聞」、「資考證」。
(四)大致而言,中國傳統對小說的定位多為小家之說、小知、殘叢之語,與「大道」相對。或用以記載異聞,供學者增廣見聞、考證,和寓懲戒的材料。並不甚受重視。
2.現代小說觀
(一)謝活利:「小說是用散文寫成的某種長度的虛構故事。」反之,以散文寫就的真實故事則為歷史。
(二)俄國形式主義:「以文字構成情節來敘述故事的藝術形式。」
3.小說的本質
*形式上:由敘事者寫成文字的虛構故事。
*內容上:對自己生命的質詢、思考與答辯。
4.作者與讀者
*敘事者與讀者定下接受「虛擬的真實世界」的契約。
*閱讀的前提擺在「作者已死」。
*閱讀過程中須注意「誤讀」問題。
(解讀文章:先認知自我,再認知作者。過程以討論澄清。)
二、小說的要素
1.故事
→佛斯特:「一些按時間順序排列的事物之敘述」
*關於「時間生活」與「價值生活」。
*佛斯特:「故事的最大優點在於,它讓人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。」
2.情節
→必須有「結構」、「佈局」、「安排」;讀者須注意「伏筆」及其「呼應」;「懸 宕」及其「解答」。
*一個有價值的故事,其每一個情節都具有意義,所以情節必須是一個經過選擇、佈局的最佳結果;相對的,面對一個好故事時應以「記憶」與「智慧」去記住情節的發展與前因後果。
*「故事」與「情節」:故事重在時間順序,而情節重在因果關係。
3.時序
→時序分為「敘事時序」及「事態時序」。
→敘事結構分為四種:「順敘型」、「倒敘型」、「插敘型」、「意識流型」。
4.人物
*人物一定得是人?
*小說評論家佛斯特將人物分為「圓形人物」(又稱複雜人物)及「扁平人 物」(又稱簡單人物)。
*人物的恰如其分。
*注意人物的「統一性」與「內在必然性」:以人物激盪情節,而非以情節左右人物。
5.敘事觀點
*全知觀點
*限制觀點:第一人稱觀點(細分為單一觀點、多重觀點);第三人稱觀點(細分為單一觀點、多重觀點)。
*「客觀觀點」及「特殊觀點」。
*敘事觀點可不固定。
*「敘事觀點」與「視角」。
6.背景
→「時空因素」與「場景」。
*藉「時空因素」代表其價值觀、道德倫常,有典型性。可與人物的行為違背藉此表達作者動機與目的。
*藉「場景」呈現、暗示或隱喻某些深意。
7.語言文字
*「人物語言」與「敘述語言」。
*「表面」與「象徵」。
8.主題
→整篇小說的創作意義。
9.其他
*小說的題材。
*小說的技巧:意識流、後設、魔幻寫實
延伸思考:純文學?大眾文學?
- Oct 16 Tue 2007 23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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